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知名民事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顾问合同 劳务合同 股权继承 家庭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知名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知名民事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妻子没有收入,但是照顾家庭比较多,离婚后有权要求对方补偿吗?
      • 提问一下户口本上必须写养女吗
      • 请问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 请问雇佣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 请问劳动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领失业金吗?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 提问更换身份证需要带户口本吗?
      • 请问父亲去世后宅基地不更名可以吗?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监狱假释有人员限制吗?

        发布时间:2022-12-02 09:04:07来源:济南知名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mmsls)

               网友:根据法律规定监狱假释有人员限制吗?

        律师:一、根据法律规定监狱假释有人员限制吗?

        1、根据法律规定监狱假释有人员限制,限制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修正案第十六条)高院关于假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外,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

        1、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假释;

        2、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依法予以假释;

        3、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可以假释;

        4、获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外,一般不得减刑,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5、罪犯减刑后又获假释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6、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其他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监狱法》

        第三十二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我们国家只要涉及到刑法的一些具体的执行的措施的时候,都是需要有一定的适用的条件的,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当中的规定。具体来说的话,比如说假设就需要执行的刑期,已经达到原来所判刑期一半以上。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知名民事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zmmsls/index.php?id=27902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zmmsls/index.php?id=27902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工资退回个人所得税能否退税?
      • 收入个人所得税退税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知名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知名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