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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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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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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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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欠女方钱,离婚时无力偿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8-31 09:16:46来源:济南知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mls)

          网友:男方欠女方钱,离婚时无力偿还怎么办?

               律师:大部分人离婚了一定要把账务之类的理清楚,就是是曾经的夫妻,离婚了也要协商清楚,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如男方欠女方钱,离婚时无力偿还怎么办?下面就让握法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离婚男方欠女方钱无能力偿还怎么处理

          需要看男方欠女方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还是在双方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分清婚姻共同财产之后发生的,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欠钱这一事实(例如借条),或者可以通过录音等手段让对方承认欠钱这一事实。但是离婚男方欠女方钱是需要还的,无能力偿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的清偿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离婚诉讼债务的处理原则

          1、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不论当事人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只要双方均认可,且一方愿意承担,就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法院会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则,判决由其承担。

          2、对于当事人不举债或双方均认为无债的情况,通常的处理方式便是依民事审判的“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不举债就按无共同债务处理。

          3、对于一方认为有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无债;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是举债方个人债务及双方虚构债务这三种情况的处理原则类似:一方认为所负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无充分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是共同债务;负债方承认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判负债方个人偿还。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是严格保护任何一个公民的财产权利的,不管夫妻双方导致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所欠债务都必须进行偿还, 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用欠债一方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也可以在分割完财产之后进行偿还。

          以上就是握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离婚债务问题,如果有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咨询握法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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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知名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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