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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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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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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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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交通肇事逃逸情节特别轻微处罚?

        发布时间:2021-07-29 16:09:51来源:济南知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mls)

        网友:请问交通肇事逃逸情节特别轻微处罚?

        律师:当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私自逃离事故现场,引起责任无法确定,并且其目的是想推卸、逃脱责任,这时就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相信大家都知道逃逸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即使交通肇事的情节轻微,也不例外的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情节特别轻微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中法规中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如果还没有构成犯罪,交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二百到两千元的罚款,这属于行政处罚。

        交通肇事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会被交管部门进行吊销,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其终生不能再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肇事逃逸需要通过交警部门的调查才能确定,并不是自己认定的。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没有人发生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逃逸的一方要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导致人员死亡,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由此可知我国的法律是非常的严格的,希望大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遇到问题积极的解决并且承担责任,不要逃避问题,因为逃避问题可能带来更大的问题。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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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知名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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