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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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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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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03 13:58:21来源:济南知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mls)

        网友:请问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律师: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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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知名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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