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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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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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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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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逃逸没造成伤亡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2-05-05 10:07:09来源:济南知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mls)

        网友:肇事逃逸没造成伤亡怎么处罚?

        律师: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承担全部损失。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节有:

        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量刑标准是: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肇事者逃逸,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其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交警部门会对肇事逃逸当事人行政处罚,处以一笔罚款,并吊销驾驶证,罚款数额最高是两千元。认定肇事逃逸主要看是否有这样行为,当事人主观是否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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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知名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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