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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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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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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规定贩毒属于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3-01-04 11:40:56来源:济南刑事律师排名(https://www.00086.net/ythjnxslspm)

        法律规定贩毒属于犯罪吗?

        属于。贩卖毒品罪属于刑事犯罪类型

        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赊销毒品的;

        (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贩卖毒品罪的处罚量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应该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毒品属于严重的犯罪,无论贩卖多少,情节不严重都应该给行为人处三年以下的徒刑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比如贩卖毒品的数量巨大,可以对行为人直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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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刑事律师排名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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