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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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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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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犯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18 16:52:29来源:济南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xsls)

        网友:刑事犯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律师:

        (一)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二)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三)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四)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什么是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可以做刑事犯罪辩护人的有哪些人?

        1、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人民团体。

        推荐的人其中注意第二点亲友、监护人不能做刑事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执行刑罚的人(即使主刑执行完毕,还有附加刑的,仍不得担任,缓刑也不可以)。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公检法、国家安全、监狱的现职人员(注意需为现职,此外不包括其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本院的陪审员(注意本院)。

        6、利害关系人。

        7、外国人。

        8、法官检察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9、法官检察官离职后,终身不得当原任职单位所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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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刑事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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