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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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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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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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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退税还要补交税款吗

        发布时间:2021-08-20 09:25:37来源:济南刑事案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xsals)

        网友:个人所得税退税还要补交税款吗?

        律师:个人所得税退税是多退少补的,是否需要补交税款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分析。

        上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计算出来的是负数,就说明得补交税款,是正数的,计算出来的数额就是应退税款。

        上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有哪些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费用有哪些?

        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上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在上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在上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要不要补交税款这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得看纳税义务人是否有少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任何情况下都是多退少补的,多交还是少交的,在网上税务局系统都能自动核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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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刑事案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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