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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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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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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6 13:46:11来源:济南商务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swhtls)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及联合运输活动中,由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者丢失、灭失、短少、污染,或由于承运人过错未按期交货,或由于合同当事人过错造成运输工具、货物或者第三人损失,或由于旅客乘坐交通工具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等,可能会引发纠纷。对这些纠纷,一般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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