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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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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8 17:19:56来源:济南十佳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sjxsls)
网友:请问行政复议会有受理通知书吗
律师:有的。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确认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决定受理所制作的文书。它属于填写式文书。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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