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法规 行政复议 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应当如何处理?烟台律师咨询
      • 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出现的,其婚姻关系怎么办?烟台刑事律师
      • 什么是猥亵女童的行为? 猥亵女童应当受到何种惩罚?
      • 请问行政复议会有受理通知书吗
      • 请问交通违章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 请问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 请问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
      • 如果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
      • 进行行政复议的话范围有哪些呢?
      • 如果要进行行政复议应该去去哪个部门?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复议

        请问行政复议会有受理通知书吗

        发布时间:2021-06-28 17:19:56来源:济南十佳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sjxsls)

        网友:请问行政复议会有受理通知书吗

        律师:有的。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确认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决定受理所制作的文书。它属于填写式文书。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有法律问题?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sjxsls/index.php?id=34000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sjxsls/index.php?id=34000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交通违章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