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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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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3 13:51:20来源:济南十佳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sjxsls)
网友:请问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含义是什么?
律师: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的处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剥夺了违法者的某些资格。我国刑法中的政治权利剥夺是以政治权利剥夺为基础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从刑法的规定来看,剥夺政治权利可以是附加适用的,也可以是独立适用的。政治权利的剥夺包括以下四项权利的剥夺:
1.在国家机关任职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和其他工作职务。
2. 在国有企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公民参与国家治理是公民参与国家治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
4.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在国有企业、企业事业组织和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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