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法规 行政复议 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应当如何处理?烟台律师咨询
      • 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出现的,其婚姻关系怎么办?烟台刑事律师
      • 什么是猥亵女童的行为? 猥亵女童应当受到何种惩罚?
      • 请问行政复议会有受理通知书吗
      • 请问交通违章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 请问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 请问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
      • 如果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
      • 进行行政复议的话范围有哪些呢?
      • 如果要进行行政复议应该去去哪个部门?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请问组织传销罪判几年?

        发布时间:2021-07-23 14:05:00来源:济南十佳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sjxsls)

        网友:请问组织传销罪判几年?

        律师:传销是一种“金字塔”式的销售模式,犯罪嫌疑人的组织领导行为较难确定。一般来说,在传销组织中,除底层销售人员外,各级传销人员都有组织领导行为,但是刑法的立法意图并不是针对所有的传销人员。

        因此,正确理解传销组织的组织和领导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所谓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指发起人,决策者、经营者扮演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以及规划的重要责任,命令,传销活动的安排,协调等。或在传销活动中起关键作用的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和领导要求参与者通过付费获得会员资格或购买商品、服务等的名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按照一定的顺序等,形成层次结构直接或间接使用开发人员的数量为基础的薪酬或折扣来吸引和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诈骗财产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组织以销售商品的名义,向会员收取费用或者按照一定的顺序购买商品、服务,取得会员资格;构成层直接或间接利用开发人员的数量作为报酬或回扣的依据,诱导或强迫参与人继续开发他人,参与以诈骗财物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五年以上监禁和罚款。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sjxsls/index.php?id=29954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sjxsls/index.php?id=29954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未成年绑架罪怎么判刑?
      • 请问组织卖淫罪要判多久?: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十佳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