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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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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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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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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吗?

        发布时间:2021-08-31 14:16:36来源:济南欠款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qkjfls)

        网友:个人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吗?

        律师: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那么个人可以债务重组吗?目前我国个人是没有债务重组的,债务人为自然人的,对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只有法人企业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处理债务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没有还钱的能力,就不要去借,不仅消耗别人的耐心,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欠钱不还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除非你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或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你故意暴力抗拒等。此外,法院可能因为你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对你人身采取司法拘留,最长可达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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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欠款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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