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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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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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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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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该房产就归属一人吗?专业离婚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23-06-15 08:44:54来源:济南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ls)

          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该房产就归属一人吗?专业离婚纠纷律师

               随着生活越来越好,当下社会离婚的人群也越来越多,但是如果有买房的夫妻,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该房产就归属一人吗?很多人都不是特别了解,进行离婚房产分割时,要先确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夫妻离婚时会按照产权登记确认房屋权属,但是法院认定时产权登记所有人不一定可以独占房屋。下面握法网小编为大家解说。

          事实上,离婚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确认权属时将按以下处理:

          1、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购买的房产,那么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将归登记人所有。

          2、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受赠所得的房产,那么一般也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将归产权所有人所有,即产权登记人。

          并且,如果一方赠与房屋是以结婚等为目的,那么双方结婚后该目的达成,受赠人理所当然为产权所有人,并且两人离婚也不受影响。

          当然,如果是基于赠送彩礼缔结婚姻关系确立,那么该房屋为“彩礼”,按规定离婚也为个人财产。

          3、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是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但是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所以,离婚时该房产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反之,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比如明确约定双方感情破裂房屋为一方所有,只要是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按照约定处理。

          最后,实践中许多人以为自己出钱买房即为所有人,往往会忽略掉产权登记,特别是在夫妻离婚时,如果被主张是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难以证明的,将会遭受相应的损失。因此,如果涉及的房屋价值较高,难以处理的,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以上就是握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该房产就归属一人吗相关问题的讲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欢迎咨询握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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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离婚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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