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离婚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离婚财产 离婚常识 离婚案例 离婚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离婚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离婚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起诉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3-11-14 16:02:04来源:济南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ls)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导语)

          因近些年来房价较高,很多年轻人结婚后要在短期内购买房屋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实践中有一些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其购买房屋。那么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一旦遇到离婚该如何处理呢?

        [律师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于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此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千问题的解释二 (下称《舞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并未特别强调房屋如何登记,而笼统地规定只要是婚后出资的,只要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都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从这个意义上说,《娜姻法司法解释(三) 》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关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情况处理是存在差别的,即都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默认为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还是默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随即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在该司法解释中,保留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而删除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也已经止。所以目前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对于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则应默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变化。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发的民事纠纷,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如果是在《民法典》施行前已经存在的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应该适用当时的规定,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默认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去规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法释[2020]22号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小提示 ]

          关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情况,我国的立法发生过变迁,所以在实务中关于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购买房屋的情况发生的时间也会导致最终适用法律的不同,从而产生不同的结果。需要提醒的是,要了解当前的法律规定,未来如果还需要在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要能准确地知道法律后果以预防风险。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离婚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lhls/index.php?id=43636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lhls/index.php?id=43636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没有夫妻感情破裂情形能离婚吗?
      • 离婚案件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的,本人是否可以不必出庭?: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离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离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