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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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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4 15:55:33来源:济南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ls)
没有夫妻感情破裂情形能离婚吗?
[导语 )
上节课我们讲了诉讼离婚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是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并不存在法律规定所列举的那些情形,或者达不到那样的程度,亦或是缺乏必要的证据证明。那在另外一方仍然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离婚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例 ]
刘某与李某原系同学,自1998年确立恋爱关系后于2001年8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女,现为初二学生。双方婚后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刘某曾于2018年7月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2018年8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2018年10月,刘某开始与李某分居,2019年4月刘某又将李某起诉至法院,主张离婚,并主张婚生女由其抚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婚姻以感情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刘某与李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刘某两次起诉离婚,在此期间,刘某与李某感情没有得到好转,故双方已无和好可能,感情已经破裂,判决刘某与李某离婚。
[律师观点 ]
在夫妻双方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并非双方永远无法离婚。-般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或者多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会认为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感情未得到好转的情况,可以推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需要强调的是,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受理的。也就是说,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想要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需要等六个月,否则法院是不予立案的。实务中,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有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非常少,绝大多数案件都会因为不存在法定的夫麦感情破裂的情形而被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一般都需要第二次起诉离婚,当然也有第二次也判决不准离婚的,就需要再等六个月第三次起诉需要强调的是。《民法典》增设了一种判决离婚的情形,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如果起诉离婚,应当准许离婚。该规定是为了防止久诉不判离的情况。对于缺乏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可以通过适用该规定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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