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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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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30 17:49:01来源:济南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ls)
网友:请问一下诉讼离婚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律师:如果案件简单,法院审理普通的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可以延长6个月,从立案之日起算。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判决书的下达,如果是当庭宣判,判决书在宣判后十日内下达,如果是定期宣判,在宣判时下达。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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