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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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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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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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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哺乳期离婚女方一般能要求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28 15:16:18来源:济南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ls)

        网友:请问哺乳期离婚女方一般能要求什么?

        律师:妇女在哺乳期离婚可能需要婚后的大部分财产和子女抚养费。分割共同财产和抚养孩子的费用需要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未能达成协议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解。哺乳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自愿离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在确定双方确实有意愿,子女和财产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颁发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经双方协商,就子女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这种方法不受时间限制。2. 离婚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直接向人民法院调解或者提起离婚诉讼。3.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离婚将被批准。根据上面的回答,我们知道,如果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一般法院当然是不会允许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那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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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离婚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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