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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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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8 15:31:17来源:济南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ls)
网友:请问办酒席了没领结婚证应该如何离婚?
律师: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法律上无效的婚姻。它只能被视为一种同居关系。夫妻关系的建立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的。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不予受理;只有关于同居分析的诉讼才会被法庭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男人和女人没有结婚注册依照婚姻法第八条和共同生活的丈夫和妻子提出离婚的人的法院应当区别对待:2月1日,1994年之前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颁布和实施,男人和女人的婚姻遇到婚姻的实质要求。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前通知人民法院补办。解释的法律基础: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几个问题(1)。男人和女人生活在一起的丈夫和妻子没有依法登记结婚8条婚姻法应当区别对待,如果他们离婚请求人的法院。
(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符合婚姻实质性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前通知当事人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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