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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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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9 09:31:47来源:济南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ls)
网友:请问离婚协议可以约定管辖吗?
律师: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这个词听得太多了。如果你想离婚,每个人都知道有两种类型的离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离婚时,他们都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一些时间,但由于他们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导致了一些不良后果。那么今天我们来谈谈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规定管辖权呢?
首先,离婚协议不能规定管辖权。其次,法院协议的管辖范围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利。然而,离婚涉及到个人关系,因此协议管辖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当事人或其他产权纠纷可以选择一个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的地方,地方合同执行,合同签订的地方,原告住所的地方,主题的位置等。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离婚协议也有几种无效的协议: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不能再婚;
限制再婚子女的继承权。夫妻拥有财产所有权。协议归孩子所有。无法达成一致,但往往有许多人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而造成不良后果。在离婚协议中,也要注意以上无效的协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诉讼法“合同双方书面或其他产权纠纷可以选择被告的住所的地方,合同执行的地方,合同签订的地方,原告的住所的地方,主题的位置等。实际接触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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