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离婚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离婚财产 离婚常识 离婚案例 离婚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离婚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离婚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起诉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23 14:03:07来源:济南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ls)

        网友: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

        1、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不明确

        在离婚协议书注意的问题中,财产约定不明确是大多数离婚男女都会遇到的问题。通常,比较常见的是当事人会在协议中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看好像他们的财产已经分开了,实际不是这样的,而且还掩盖了跟多对方不知情的财产,尤其是那些对对方财产究竟有多少并不清楚的当事人来说,这种约定是最危险的。而且一但签署生效后,即使起诉到法院,若您没有充足的证据,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男女双方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其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生效后,女方偶然发现南方在一家公司里有近百万的股权,于是要求男方对次进行重新分割;而男方则辩称,我们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想反悔已经晚了。面对这一事实,女方无法忍受就起诉到法院,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她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签署协议时对该股权的存在并不知情,因此法院没有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

        2、协议中设计圈套

        在离婚协议书注意的问题中,设圈套的情况也时常发生,比较常见的约定有:某某财产归女方所有。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一方当事人在外面有一定资产,而另一方不知情;但对于双方都知道财产的呢?隐瞒财产恶意放故意做出让步的姿态,所以很容易另当事人上当受骗。就这么一句“其余财产归男方所有”就使您永远没有分割财产的机会,除非您有证据证明男方当时有意隐藏了财产!然而做到这一点非常难。

        其实,不仅您感到无奈,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也很难帮您找到证据,所以只能在起草协议时多加注意。最好能请一个专业的婚姻律师来帮您写离婚协议书。

        3、财产分割不公平

        在离婚协议书注意的问题中,财产分割不公的情况通常是由于,当事人为了尽快达到离婚目的,而在财产分割份额上作一定的让步。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离婚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lhls/index.php?id=29209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lhls/index.php?id=29209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离婚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 怎么起草离婚协议,应注意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离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离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