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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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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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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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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通过了吗?

        发布时间:2023-05-31 09:48:24来源:济南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ls)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通过了吗?

        一、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通过了吗?

        离婚冷静期已经通过,但还没有开始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满30天以后的30天内需双方到场申请离婚证,如果一方不到,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即协议离婚失败。

        二、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法律意义?

        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事情。离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更为复杂。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等问题是每一对决定离婚的夫妻都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因此,冷静期的设置也给每对即将离婚的夫妻预留了更多的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情。即使冷静期已过,双方经过慎重思考之后仍然决定离婚,但这时的他们是经过慎重思考作出的最终决定。此时,冷静期的规定也就从中体现出要求夫妻双方对结束双方婚姻的慎重与冷静。

        三、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经查明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冷静期从大体程度上来看还是有利于社会和家庭稳定的,不过,所谓的离婚冷静期也不是绝对不允许双方协议离婚了,不过是给了30天的时间,让双方当事人谨慎考虑清楚离婚的决定,毕竟离婚所涉及到的问题还比较多。类似于抚养权、债务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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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离婚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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