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离婚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离婚财产 离婚常识 离婚案例 离婚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离婚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离婚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起诉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判决书不签字能自动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3-05-14 17:48:52来源:济南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ls)

        一、判决书不签字能自动离婚吗?

        对方不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只要对方未在判决下达15日内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这就包含不服离婚判决的情形。

        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或者其他原因在判决时未涉及到这些财产,或者是法院在调解时未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调解,调解书中未处理这些财产。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财产不能达成协议,发生纠纷的只能申请法院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审,以纠正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的错误。这是因为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些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已经提及到,原审法院对这些财产应当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都属于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问题,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的程序予以解决,而不能再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

        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权,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行使申诉权,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二、离婚后多长时间内能起诉分割财产?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2、在离婚时未涉及到的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3、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4、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离婚之次日起起算。

        5、不服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效为两年,自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次日起起算。

        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双方只办理离婚事情,或者是夫妻财产、孩子抚养权等一起处理。离婚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起诉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不管双方分居多少年都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只是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离婚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lhls/index.php?id=26889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lhls/index.php?id=26889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夫妻十年没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 过错责任原则四要件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离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离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