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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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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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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6 09:39:17来源:济南离婚程序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cxls)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包括几种情形:
第一,只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进行财产分割;
第三,婚姻关系解除后,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对于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双方已经离婚,仅就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提起诉讼,如果分割财产位于国内的,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方便人民法院审理,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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