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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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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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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可否请求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3-11-03 10:42:35来源:济南离婚程序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cxls)

        妇女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可否请求损害赔偿?

          梅南学习了法律知识后了解到,婚内女方被男方实施家庭暴力,不会被“劝和”。在家人和朋友的鼓励下,她终于鼓足勇气和长期家暴她的丈夫安和起诉离婚。她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权利要求安和进行损害赔偿。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故梅南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

        第一干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三)实施家庭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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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离婚程序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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