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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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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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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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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离婚律师案例:一方家庭暴力离婚的处理

        发布时间:2023-04-18 10:54:32来源:济南离婚程序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lhcxls)

        厦门离婚律师案例:一方家庭暴力离婚的处理

        案情简介

        女方李某与男方陈某于1998年结婚,婚后有一双儿女,儿子15周岁,女儿9周岁。结婚以来男方一直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形,但是女方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大,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每次家庭暴力,都没有保留相应的证据。从2012年开始,男女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大,家庭暴力的频率也逐渐增多。2014年女方实在忍受不了,对婚姻充满了恐惧,找到本律师,要求离婚。

        办案思路及心得

        本律师接到案件以后,认为如果需要尽快离婚,必须找到男方存在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可是了解到女方并没有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现在取证几乎是不可能。如果家庭暴力的证据没有办法取证,第一次离婚的可能性就非常小。后来了解到女方有拍照的习惯,了解到有的时候女方在男方家庭暴力以后会用手机拍一些照片,本律师按照时间的顺序将男方存在家庭暴力的一些照片全部冲洗并作为证据提交。在到法院立案以后,开庭审理之前,男方对女方又一次家庭暴力。律师让女方报警处理,因为女方伤情有些严重,派出所要求按照行政案件处理。但女方考虑到儿女较小,考虑到如果父亲被拘留,对小孩的影响不是很好。律师也尊重女方自己的意见,要求女方将已经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相关情况和民警沟通。并调取报警记录,报警记录上明确写明由于男方家庭暴力,女方受伤,且值班领导建议做行政案件处理。且将这次受伤的情形拍成照片,律师将相应的材料递交到法院。男方自己考虑到这次事情比较严重,同意离婚。

        裁判结果

        女性在受到家庭暴力,大多选择忍让,且没有保留相应的证据。导致家庭暴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等到女性醒悟,想要离婚时。又苦于没有相应的证据导致离婚很困难。作为一个女性,如果在受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应该保留好证据,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不要助长家庭暴力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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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离婚程序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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