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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交通诉讼律师—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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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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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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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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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进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1-08-03 14:46:43来源:济南交通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tssls)

      网友:请问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进行承担?

      律师: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担全部责任的,应当承担100%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的,承担规定损失的60%至80%;承担相同责任的人应当承担50%的损失;负次要责任应当遵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机动车应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员有过错,则应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的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负次要责任,机动车方承担80%的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负有同等责任,机动车辆方应承担60%的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负主要责任,机动车方承担40%的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负全部责任,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和内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检查现场检查的交通事故后,应自调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好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交通肇事逃逸,应查获逃逸人员和车辆后,将在交通事故发生10天内发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需要检查、鉴定的,应确定或重新检查、鉴定结果后的五天内生成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没办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分析及成因;

      4、当事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过错和事故的责任或原因。

      因此,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必须明确具体的规定,这样我自己的责任划分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在正常情况下,交通事故将涉及警方,所以自己必须作出合理的阐述。该部门将得到合理处理,因此有关方面无需担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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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交通诉讼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交通诉讼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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