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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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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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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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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代位继承权该如何行使?

        发布时间:2024-04-07 11:13:02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

          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我国遗产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却很少人知道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那么,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代位继承权该如何行使?下面,由握法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权该如何行使?

          1、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以上是由握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代位继承的法律知识,代位继承,是指当长辈的子女先于长辈死亡时,该子女的直系亲属可以代该子女的位继承长辈的财产,是对代位继承人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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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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