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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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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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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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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拨地的房产可以继承吗?划拨地房产继承有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4-05-08 11:22:46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

        划拨地的房产可以继承吗?划拨地房产继承有什么条件?

          经常会遇到一些人咨询划拨地的房产,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商业房地产买卖问题,比如,有商业楼、工业厂房要拍卖,但土地属性是“划拨”,会不会有什么问题,能不能继承之类的。那么划拨地的房产可以继承吗?划拨地房产继承有什么条件?下面让握法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划拨地房子可以继承吗?

          1、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2、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3、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遗产特征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 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以上就是握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划拨地房产继承相关内容,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也可以咨询握法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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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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