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争议 买卖合同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案例解析: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如遇价格调整怎么办?
      • 法律规定合同的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 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的,应当如何处理?
      • 诉讼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吗?玉环律师
      • 悬赏广告有法律效力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扣举证责任?太仓律师
      • 复印件、复制品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女性有何特殊保护?黄石著名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8 13:51:57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女性有何特殊保护?黄石著名律师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进城务工。面对城市中复杂的就业环境,很多农村妇女因缺乏劳动保护相关知识,遇见职场性别歧视等情况也很难分辨,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其实,除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这种针对保障妇女权益作出规定的法律外我国对劳动关系进行一般性规定的《劳动法》中也不乏对女性职工的特殊保护。那么,《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具体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劳动法》对女性的特殊保护体现在:(1)妇女与男子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同工同酬。(2《劳动法》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有特殊保护:不得在“三期”内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或哺乳未满 1 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对女职工经期有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4)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index.php?id=43620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index.php?id=43620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学校在录取学生时,可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吗?
      • 女工与男工从事相同的工作,但是工资只有男工的一半工厂的做法是否合法?: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