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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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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8 17:17:54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
网友:请问劳动法规定不加班就扣工资吗?
律师:不是的。员工不愿意加班不能扣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加班,并为此扣减工资,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投诉。加班除了要征求工会同意外,还必须得到职工同意,公司是不能强迫职工加班的。对不服从公司加班要求的职工罚款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31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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