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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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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8 17:27:08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
网友:请问下班后猝死赔偿标准?
律师: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将被认定为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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