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发布时间:2021-06-29 13:47:35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
网友:如果公司变相罚款该怎么举报?
律师:向劳动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追究用人单位民事责任,罚款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早已被废止,企业行使处罚权的依据不复存在,如果企业仍将罚款作为对员工的惩处办法,可能面临相关条款被认定无效,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或者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有法律问题?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jpmsls/index.php?id=33734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