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争议 买卖合同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案例解析: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如遇价格调整怎么办?
      • 法律规定合同的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 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的,应当如何处理?
      • 诉讼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吗?玉环律师
      • 悬赏广告有法律效力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扣举证责任?太仓律师
      • 复印件、复制品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请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不一致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8-02 16:19:24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

        网友:请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不一致该怎么办?

        律师:劳动者与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一致即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劳动者不能与单位协议一致的,并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存在单位过失的情况,劳动者还可以提起诉讼。

        为什么要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容易,解除难。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用人单位就不是这样了,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如果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将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有些劳动者还有可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避免产生劳动纠纷。双方就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不好的示范作用。特别在劳动者没有什么明显过错的情况下,要尽量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注意的问题

        1、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都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协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劳动者有辞职的想法,用人单位应尽量让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或者在离职的审批表中,写明是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动议。

        2、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不可以直接发书面解除通知,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

        四、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都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第1款。

        以上就是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不一致后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另外,上文中也提到了协商一致的重要性以及法律依据,协商一致不仅仅是为了尽量减少劳动者和单位之间可能发生的纠纷,对于单位来说,也是可以减少赔付双倍补偿金的可能性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index.php?id=29714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index.php?id=29714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意见重要吗?
      • 请问公司病假不发工资怎么办?: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