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争议 买卖合同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案例解析: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如遇价格调整怎么办?
      • 法律规定合同的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 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的,应当如何处理?
      • 诉讼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吗?玉环律师
      • 悬赏广告有法律效力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扣举证责任?太仓律师
      • 复印件、复制品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太仓律师工地上死亡怎么赔偿妻子父亲?

        发布时间:2023-04-11 10:06:06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

        太仓律师工地上死亡怎么赔偿妻子父亲?

        一、工地上死亡怎么赔偿妻子父亲?

        1、丈夫工地死亡,那么其家属可以获得的工亡待遇是: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是用来安葬死者的,不存在分配的问题。如果安葬以后有剩余,可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公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这个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各自的归各自所有。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真正要进行分配的就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性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首先要分出一半归妻子所有。其余一半,属于死者的遗产,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妻子、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平均分配。 六、假如死亡补偿金是60万元,其中先拿出30万元归妻子所有;另外30万元属于遗产,由妻子、父母、子女继承,平均分配,各得10万元。

        二、《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工地死亡,可以获得工亡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居民人均收入的20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首先要分出一半归妻子所有,其余一半由死者的亲属平均分配。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jpmsls/index.php?id=27209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jpmsls/index.php?id=27209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劳动合同法律师被辞退员工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 太仓律师公司辞退员工是否可以领失业金?: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