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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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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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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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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运合同怎样解除?怎么确定承运人赔偿范围?

        发布时间:2024-04-19 08:39:01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pmsls)

        货运合同怎样解除?怎么确定承运人赔偿范围?

        实践中,一般在货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就会涉及到解除合同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出现特殊情况的时候,货运合同怎样解除呢?此外,一般情况下,一旦货运合同解除,就会涉及到承运人的赔偿问题,那应该怎么确定承运人赔偿范围呢?接下来,握法网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货运合同怎样解除

        托运人或货物凭证持有人可以请求货物运输合同中如下具体内容的变更或解除:

        1、要求解除合同,由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

        2、要求承运人变更到达地。

        3、要求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即变更收货人。托运人并非可随时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其请求变更或解除货物运输合同的时间应是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如果承运人已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则货物运输合同已履行完毕,失去了变更和解除的必要和可能。对承运人因变更和解除所遭受的损失,托运人负有赔偿责任。

        二、怎么确定承运人赔偿范围

        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托运人的过错;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人责任的;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1、货物的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

        2、赔偿的价格由交通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价格计算。

        3、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

        4、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次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十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内处理。

        5、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运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货运合同在,承运人有义务将托运人的货物安全、及时的送达到目的地,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除外。而实践中,货运合同也是可能出现解除的情况,至于货运合同怎样解除,握法网小编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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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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