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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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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09:47:37来源:济南家暴维权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bwqls)
网友:请问想离婚找不到对方该怎样办?
律师:如果配偶下落不明超过两年,有两种选择:
(1)向法院申请另一方死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杀害未知人。被申请人死亡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之日起依法宣告解除。
(2)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离婚诉讼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个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立案。
第二步:法院将法律文件送达当事人提供的邮寄地址。
第三步:起诉一方或法院的有关部门收集额外的证据,另一方的下落不明,没有声音新闻进一步确定
第四步:原告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发布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宣布将在公告。国内案件60天,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后,如无法院判决,视为送达。如果配偶下落不明少于两年,则可视为:配偶的感情确实破裂了,因为配偶没有联系家庭或承担家庭义务就逃跑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5款规定:男女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时,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没有任何作用,离婚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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