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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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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4 11:45:35来源:济南家暴维权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bwqls)
网友: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律师: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为夫妻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至第19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配偶共同财产的内容以列举和一般的方式规定。法律还规定了配偶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断分割两种方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的婚姻财产协议约定。一方的唯一财产属于我。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均分配,必要时由有争议的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的;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如果男方出轨,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然而,法院很少裁决离婚时精神损害的赔偿,除非是由于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和重婚。
因此,在分割配偶共同财产时,无过错一方可以获得更多的分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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