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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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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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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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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案件中,哪些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发布时间:2024-02-17 11:15:16来源:济南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htgsls)

        民事案件中,哪些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过程中,出现了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的法定事由,从而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消灭,重新计算期间的制度。民事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论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度起,拆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贝局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论或者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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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合同官司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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