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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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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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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2 11:33:02来源:济南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htgsls)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实践中,一些证据因其本身的性质特点等客观原因,当事人不依靠法职权无法获取,这不同于当事人有能力、有条件收集而不收集的证据,包括:
(1)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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