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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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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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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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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解除合同有哪些条件?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发布时间:2023-05-30 10:29:54来源:济南合同法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htfls)

          法定解除合同有哪些条件?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一旦签订合同,就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无法完成合同时可以解除合同吗?那么法定解除合同有哪些条件呢?在什么形式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呢?又该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呢?接下来握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法定解除合同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在下列法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拒绝履行(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迟延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迟延履行,又称为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4、根本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所谓根本违约,是指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之违约形态。

          二、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以上就是握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法定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如果你遇到不能解决的合同问题,可以咨询握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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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合同法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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