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法律顾问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顾问合同 劳动纠纷 借贷纠纷 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法律顾问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法律顾问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扣举证责任?太仓律师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人民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承超什么责任?黄石著名律师
      • 妇女权益遭到侵害,侵害人已经被国家处罚,妇女还能要求侵害人赔偿吗?太仓律师
      • 对经济困难需要法律帮助的妇女,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公司辞退,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 女工在月经期间被要求从事低温作业工作,是否合法?
      • 女工与男工从事相同的工作,但是工资只有男工的一半工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女性有何特殊保护?黄石著名律师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发布时间:2023-11-08 09:51:23来源:济南法律顾问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lgwls)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妇女自身必须有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与侵权事件有关的主管部门。

          妇女还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劳动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

          妇女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妇女还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妇女组织包括各级妇联,村、乡镇等妇女代表会,以及工会中的女职工组织等。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法律顾问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flgwls/index.php?id=43633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flgwls/index.php?id=43633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女工怀孕之后被公司辞退,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 对经济困难需要法律帮助的妇女,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法律顾问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法律顾问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