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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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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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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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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代位继承人死亡后可以由其子女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2-03-02 10:47:45来源:济南房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cjcls)

        网友:请问代位继承人死亡后可以由其子女继承吗?

        律师:一、代位继承人死亡后可以由其子女继承吗?

        不可以,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二、遗产的范围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代位继承人其实不难理解的,遗产之所以有代位继承人继承,是因为晚辈先于长辈去世的,而当事人又有子女,所以长辈很有可能就把自己的遗产留给孙子或外孙子女,孙子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代位继承人,不过,有遗嘱的话这些事情也就很好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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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房产继承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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