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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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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6 10:08:36来源:济南车祸赔偿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chpcls)
网友:请问车辆险种的购买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律师:一、并非所有保险都属强制性:
目前的机动车保险内容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大部分。其中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险部分。附加险包括9个: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然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目前属于法定强制的只有第三者责任险部分,而其他都可以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投保。
二、保额并非越大越好:
要想得到保险公司全面的保障,是不是就应该购买所有的车辆品种,而且保额越大越好呢?事实上,将9个附加险都投保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更不是保额越大就一定越好。比如:买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完全不必要,一般来说,80%的人都会选择10万元―20万元,而对于车损险,则最好足额投保,就是车辆价值多少就保多少。有人为节省保险费而不足额投保,如20万元的轿车只保10万元,万一发生故障造成车辆损毁,就不能得到足额赔付。另外如果你已经购买了人身意外险,也不必再买车上责任险,何况前者保费可能远比后者便宜。
三、索赔前先自己算下赔偿,
如果车辆仅仅是一些刮、蹭的小毛病,不妨自己花钱修理,一般保险公司都会在保险条款上规定,一年不出险的车辆在第二年续保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10%的投保优惠,或给予一定的安全奖励等等。因此,如果修理费用不太高,自己修车要比找保险公司更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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