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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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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0 17:57:43来源:济南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ccjcls)
网友:请问最新家庭暴力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律师:遭遇家庭暴力是夫妻感情着实破裂的依据,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损害赔偿的,那么具体的家庭暴力涉及的财产分割请看下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有所规定: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用捆绑、殴打、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会构成虐待。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里说的过错是指: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在生活中,一方家暴,另一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同时,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家暴是家庭破碎的利器,很多和睦的家庭都因家暴岌岌可危,因家暴离婚的,分割财产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给予无过错方损害赔偿,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家暴财产分割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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