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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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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0 18:00:31来源:济南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ccjcls)
网友:请问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律师:答案当然是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实已破裂,调解无效,应予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夫妻感情破裂包括以下几个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的。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4、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年随即提出离婚,或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6、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
7、一方重婚的。
8、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却无下落的。
9、实施家庭暴力。
10、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1、有赌博吸烟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12、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若是双方协商不成功,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财产分割,恋爱不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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