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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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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1 09:18:38来源:济南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ccjcls)
网友:请问婚姻中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律师:分为夫妻双方协商约定为个人的财产以及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具体事宜如下
一、夫妻双方协商约定为个人的财产: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因为我国在民事法律方面都以意思自由作为基本原则。只要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没有违法法律,那么他们约定的内容就是有效的,并受到法律保护的。这就表明婚内的任何财产都可以是个人财产。
二、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财产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法律上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也做了具体的规定,但是大部分人法律知识还是比较薄弱的,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掌握比较少,以上文章内容讲述了个人财产的范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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