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阳泉交通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肇事纠纷 交通罪名 事故理赔 事故鉴定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阳泉交通律师
      • 律师信息

      • 阳泉交通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车祸顶包的相关规定?
      • 请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应修改吗?
      • 请问赡养费定义是什么?
      • 请问毒驾该如何处理?
      • 请问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
      • 请问毒驾撞死人如何判刑?
      • 请问毒驾如何处理?
      • 请问车祸致人重伤要怎样处理?
      • 请问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不赔怎么办?
      • 请问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理赔

        请问保险公司交强险追偿权怎么行使?

        发布时间:2021-07-27 10:16:00来源:阳泉交通律师(https://www.00086.net/yqjtls)

        网友:请问保险公司交强险追偿权怎么行使?

        律师: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的实体权利,因此受害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追偿权必不可少的条件;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给受害人后才发生转移,保险追偿权的权利主体是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公司取得追偿权的前提,如果保险公司尚未支付保险金,则不得享有追偿权;

        3、仅限于法定的三种情形,即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保险公司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受害人对侵权人追偿的权利,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追偿权仅限于保险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追偿权主要根据受害人的意愿以及法定的三类情形,因此其实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有诸多限制。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阳泉交通律师

        文章来源:阳泉交通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qjtls/index.php?id=29934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qjtls/index.php?id=29934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交通事故没赔偿误工费吗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阳泉交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阳泉交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