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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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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5 10:06:16来源:济南优秀刑事律师_济南著名刑事律师_济南无罪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xsbh926310com)
审判人员的回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
(4)与本案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5)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
(6)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这里的近亲属包括与审判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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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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