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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2-04 19:22:41来源:咸宁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xnxslss)

        一、二审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中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想在二审中申请出庭作证的,必须符合二审新证据的要求。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内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二、法院如何询问证人?

        证人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先核实证人的身份,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证人作证前,应当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名。向证人发问,应当先由申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审判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不得威胁证人;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审判长对于向证人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发问的方式不当的,应当制止。对于控辩双方认为对方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发问的方式不当并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应当判明情况,予以支持或者驳回。向证人发问应当分别进行,证人不得旁听本案的审理。

        三、民事诉讼出庭作证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法院会启动二审程序。证人证言是重要的证据材料,根据规定,如果在二审要证人出庭,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并且需要提供新的证词。证人到庭后,法院会对其进行询问,证人要如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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